我国实施妇幼健康两大行动计划 促进儿童健康成长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近日印发《母婴安全行动计划(2018~2020年)》和《健康儿童行动计划(2018~2020年)》,指出自2018年起,在全国组织实施母婴安全行动计划、健康儿童行动计划,旨在切实保障母婴安全,促进儿童健康成长。
《母婴安全行动计划》的行动目标是,到2020年,全国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18/10万,婴儿死亡率下降到7.5‰。在此基础上,树立一批母婴安全示范单位。行动内容包括开展妊娠风险防范、危急重症救治、质量安全提升、专科能力建设、便民优质服务五大行动,督促医疗机构全面落实母婴安全保障系列文件要求,改善生育全程医疗保健服务,加强医疗机构质量安全,提升产儿科服务能力。
《健康儿童行动计划》的主要目标是,到2020年,覆盖城乡的儿童健康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7.5‰和9.5‰以下。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到50%;5岁以下儿童贫血患病率、生长迟缓率和低体重率分别控制在12%以下、7%以下和5%以下。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以乡(镇)为单位达到90%。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逐步扩大。儿童艾滋病、梅毒、乙肝、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进一步得到控制。儿童肺炎、腹泻、贫血、哮喘、龋齿等常见病得到有效控制;肥胖、视力不良、儿童心理行为问题得到有效干预。重点内容包括儿童健康促进、新生儿安全、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儿童早期发展、儿童营养改善、儿童重点疾病防治、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善、儿童健康科技创新八大行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司局负责人介绍,两个《行动计划》是新时期妇幼健康工作的一体两翼,相辅相成、互为补充。《母婴安全行动计划》立足于保安全,紧紧围绕孕产妇及与分娩过程密切相关的新生儿。以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机构为实施主体,重点是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妇幼保健院和妇产医院。《健康儿童行动计划》侧重于促发展,主要聚焦0~6岁儿童。以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为实施主体,用于指导和推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儿童健康工作。(记者甘贝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