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音乐剧:以歌舞演好中国故事
新世纪以来,中国音乐剧市场呈现“名作引进”和“本土原创”双管齐下、多头并进的局面,越来越活跃的中国原创音乐剧层出不穷,涌现出一些让人印象深刻的优秀作品。其中,民营机构小成本音乐剧的市场化探索不时绽放出美丽的火花,国有文艺院团对音乐剧更加重视,中国气质、民族特色的表达颇令人惊喜。
多样化的原创音乐剧至少有三大类型,优秀作品常兼得其妙
今年,第十三届全国声乐展演暨全国优秀音乐剧展演在哈尔滨举行,6部风格各异的作品从全国36部剧中脱颖而出,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当前国有院团原创音乐剧的整体水平。有意思的是,多样化的中国原创音乐剧至少有三大类型,此次入选的6部剧都有体现。
第一类是融合中国人的现实生活素材,讲述革命化、现代化或城市化进程下中国人的故事,代表作有革命爱情音乐剧《火花》、城市文化音乐剧《情动哈尔滨》等。我国文艺团体承担着文艺建设的特殊使命和需要,遵循着“宏大叙事”的逻辑,基于一套有关“大历史”的浪漫主义构想,试图拉近与当下的距离。虽然本质上属于大众文化的音乐剧,在中国还比较小众,在创作过程中仍存在太多市场之外的因素,但我们仍需要明确:创作出“好听、好看、感人”的作品,在审美和情感上赢得观众的心,是至关重要的。这也是此类音乐剧创作上的一个难点。
第二类是在民族特有的传统歌舞叙事语言的基础上,充分进行“音乐剧化”打造。代表作有土家乡村音乐剧《黄四姐》,非遗文化漫瀚调音乐剧《牵魂线》,以及苏绣人物传记音乐剧《桃花笺》等。民族音乐剧有多元阐释空间,多种传统形式都在其中得到继承与发展,比如,不同于《黄四姐》浓郁的“乡土情怀”,《桃花笺》呈现出的就是文人雅趣品位。
第三类是和世界语言相结合,如对外国名作进行中式解读的音乐剧《麦琪的礼物》。音乐剧呈现的不仅仅是那个百余年前发生在美国底层社会的故事,主创希望将中国当代青年读者对作品的讨论植入其中,创造与他们相通的情感联系。因此,它依然称得上是一部有“原创性”的改编作品。国外不少经典音乐剧同样是基于名作改编,走进剧场,浸入已知的戏剧情境,在悦耳动听、荡气回肠的歌声和只能意会的身体语言中,观众会碰到“熟悉的陌生感”,或是不期而遇的“新发现”,这不正是一种欣赏乐趣吗?
上述三种类型的划分不是绝对的,优秀作品常常兼得其妙。由于这几部作品都出自国有文艺院团,这也引发了我们更多的观察与思考:在创作和表演上,中国原创音乐剧以何种风范去“以歌舞演好中国故事”?在文化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不同层级、不同类别的国有文艺院团如何通过音乐剧的创作、演出提升市场融入度?
“现场感”体验是关键魅力,“去晚会化”很有必要
早在1908年,王国维先生就在他的《戏曲考原》中提出:“戏曲者,谓以歌舞演故事也”,这其实也可以看作世界上很多传统戏剧样式的共性,甚至可以说是所有歌舞剧的母体。与其它戏剧样式相比,音乐剧对“剧”的要求,并没有什么本质区别,但音乐剧有丰富的歌舞表现手段,又能贴合都市大众审美,因而具备了鲜明的个性特征。
音乐剧也是一种强调“现场”体验的剧场艺术。尽管合成器时代到来以后,西方音乐剧现场乐师人数也有所下降,但出于艺术水准等多方面考量,“现场乐队”依然是音乐剧演出的标配,会直接作用于演员的真唱。而中国原创音乐剧除了个别主演真唱之外,群演基本是对口型,现场乐队也往往处于“缺席”状态,被录制配乐取代。这些都影响着中国音乐剧艺术品质的提升。可以说,真演、真唱、真乐队,是生成音乐剧最有魅力的“现场感”体验的关键因素。
音乐剧的核心审美则在于它的“整合性”和“现代性”。
“整合性”意味着音乐剧的语言不只局限于歌舞、念白、台词的混搭——这里的“语言”是广义的,可以包括器乐、声响、歌声、唱词、台词,还有舞蹈或剧中人物的戏剧行动,以及舞台装置和调度等复合语言体系共同创设的“情境”。在艺术体验的效果上,追求“歌来舞去戏为本”,而不是“以歌舞淹故事”,需要达到“无声不歌,无动不舞”的整体境界。与戏曲相比,音乐剧在歌舞叙事的创造力上更具自由度,正如音乐戏剧家小汉默斯坦所言,音乐剧是“你能想到的任何元素”。但这些艺术元素不是简单相加的,必须服从音乐剧的戏剧整合。实际上,好的音乐剧能把“算术”做成“化学”,舞台上的一切都可以产生化合作用。
“现代性”主要体现在主题立意和表现手法两方面。主题立意的现代性彰显着现代人文价值追求,充满现代意蕴的叙事视角和人物形象。比如《黄四姐》中所刻画的土家族以歌定情、洒脱泼辣的个性,就与主张爱情自由的现代价值相吻合。表现手法的现代性则反映在音乐剧“剧场性结构”上,包括音乐剧的时空结构、叙事结构、音乐结构、舞蹈结构,比如场面转换的歌舞设计,角色戏剧行动位置、方位和运动线的处理等等。
本届展演有一个突出现象,即“灵活分幕、暗转分场”,独幕、两幕、三幕、五幕等,应有尽有。这说明我们在音乐剧结构的整体把握上,节奏感和分寸感还有所欠缺。另外,不少音乐剧舞蹈性语言仍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成功的音乐剧,舞蹈不是浮于表面的,纯粹色彩性、插入式的“歌舞晚会式”唯美伴舞早已隐退,代之以角色化身体语言的充分融入。不少西方经典音乐剧都巧借了舞蹈“意会式”的叙事内功。中国原创音乐剧舞蹈的“去晚会化”很有必要。
中国原创音乐剧需要“化西”,而不是“西化”
当前,我们亟须立足现实,摸索出一套适应中国音乐剧发展的路子。一般来说,音乐剧的项目制创演机制更适合民营文艺机构,可以直面市场,以剧目为单位,向全社会招募最适合的演职员。毕竟,一个剧院或剧团未必能拥有最适合的演员。此次展演中,就有多部剧出现了演员年龄、造型或声音无法与角色契合的问题。改革开放以来,国有文艺院团对音乐剧创作产生了浓厚兴趣,也推出不少很有市场潜力的优秀作品。国有院团如何在“班底制”而非“活动剧组”的情况下,进行人才引进的“项目制”合作,打造艺术和产业双赢的作品?这是我们不能回避的。此次展演,在引进外省创作人才、进行项目制的创作上,好几个团队都颇有成效,其经验值得借鉴。
中国有源远流长的“以歌舞演故事”的历史,它是音乐剧创作不容忽视的丰富资源。在艺术手法上,音乐剧可以是“无问西东”的,既不能放弃中国传统歌舞叙事的精妙,也需要借鉴西方经典音乐剧的规律性手法。换句话说,中国原创音乐剧需要“化西”,而不是走“西化”道路。我们要站在世界看中国,探索出一条大众文化特质与中国民族文化精神、国际形象融合互动的路子,以改变中西音乐剧交流的既有模式。
(作者慕 羽为北京舞蹈学院教授、中国音乐剧协会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