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问询乐视网 要求说明公司内部资金管理是否存重大缺陷
10月30日消息,昨日晚间,深交所向乐视网下发问询函,称乐视鑫根并购基金作为乐视网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上述交易金额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5.25%,但是公司未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乐视鑫根基金在向芜湖歌斐支付 3 亿元本金款近一个月后乐视网才知悉相关情况,深交所要求乐视网说明,时间严重滞后的原因,并核实说明公司内部资金管理方面是否存在重大缺陷等问题。
以下为问询函全文:
关于对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创业板问询函【2018】第421号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0月29日,你公司披露了《关于重要事项说明的公告》,显示深圳市乐视鑫根并购基金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下称“乐视鑫根并购基金”)已于2018年9月25日向有限合伙人芜湖歌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芜湖歌斐”)支付3亿元本金款。
乐视鑫根并购基金作为你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上述交易金额达到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5.25%,但是你公司未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认真核查后就以下事项作出书面说明:
1.公告显示,乐视鑫根基金在向芜湖歌斐支付3亿元本金款近一个月后你公司才知悉相关情况。请你公司:(1)说明知悉及披露时间严重滞后的原因,并核实说明公司内部资金管理方面是否存在重大缺陷;(2)核实说明董监高等相关责任人是否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以维护上市公司利益,并说明上述人员将采取何种措施防范类似情况再度发生。
2.根据你公司2016年3月28日披露《关于发起设立投资并购基金并认购基金份额的公告》,乐视鑫根并购基金的期限为5年。在你公司的债务危机尚未化解的情况下,乐视鑫根并购基金提前向芜湖歌斐支付3亿元本金款。请你公司:(1)结合《合伙协议》及相关安排、对你公司的具体影响等,核实说明乐视鑫根并购基金提前支付部分本金款的原因及必要性;(2)结合《合伙企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协议安排,核实说明乐视鑫根并购基金是否已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提前向芜湖歌斐支付本金款是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相关约定;(3)说明芜湖歌斐的基本情况、投资资金来源,并核实芜湖歌斐股东、董监高、相关资金方与你公司及其关联方、乐视鑫根并购基金及其关联方等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3.你公司未对乐视鑫根并购基金提前支付部分本金款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请核实说明是否违反《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请保荐机构对上述问题发表独立核查意见。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11月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18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