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频频点题“减税” 相关举措加速落地可期
近日,高层持续表态减税降费问题后,新一轮大规模减税降费的具体措施浮出水面。
吉林省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张依群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随着高层的近期频繁表态,预示着我国新一轮大规模减税降费即将开始,时间点将从明年1月1日起会陆续出台。减税降费政策措施重点集中在增值税和社保缴费两个方面。
11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表示,要抓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行动各项工作,实质性降低企业负担。要加大减税力度。推进增值税等实质性减税,而且要简明易行好操作,增强企业获得感。对小微企业、科技型初创企业可以实施普惠性税收免除。要根据实际情况,降低社保缴费名义费率,稳定缴费方式,确保企业社保缴费实际负担有实质性下降。
11月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表示,中国将实施更大力度的简政、减税、降费,降低市场交易成本。11月2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对符合条件的努力稳定就业的参保企业,可通过减费方式,返还企业及其职工缴纳的50%失业保险费。会议决定对用人单位和职工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总和从3%阶段性降至1%的现行政策,明年4月底到期后继续延续实施。
增值税现有16%、10%、6%三档税率,市场人士普遍认为,未来增值税改革重点在降税率和简并档次上。
张依群表示,从增值税的减税方式来看,主要是体现在减轻负担、简化操作、减少环节、提高征税效率和增强企业的减税获得感,而要做到这几点,首要任务是在现有三档增值税税率的基础上缩并两档,同时降低增值税税率,由于增值税具有全链条抵扣和全产业征税特点,增值税减税将是最重要的一项减税政策,也是最大规模的减税政策,只有增值税减税才能做到实质性减税。
张依群表示,同时,进一步扩大小微企业、科技型、教育型初创企业的增值税抵扣额度,减免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将一些截止2020年阶段性、临时性的减税政策变成长期的减税政策,才能真正形成对小微企业、科创企业的长期利好,才能从根本上增强企业的创新能力和国家的竞争能力。
值得注意的是,减税降费的具体措施也可从地方出台的政策中窥见。11月5日,江苏省发布的《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从税费负担、用地成本、用工成本、用电成本、物流成本、融资成本、创新成本、制度性交易成本共8个方面,进一步降低企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预计可为实体经济企业降本减负600亿元左右。
在降低企业税费负担方面,上述文件主要围绕降低相关商品进口关税税率、国家级科技孵化器等相关税收优惠扩大至省级、调整印花税征收标准、财政性资金税收减免、鼓励外商扩大再投资、减征免征房产税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政策措施,预计减轻企业税费负担307亿元左右。